经过几年和几次修改,备受争议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终于尘埃落定。
12月28日,央行正式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讨论。根据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个人支付账户将分为三类;支付机构将根据支付账户的实名进行评级和差异化监督。
今年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主任谢中指出,与7月份草案相比,当前措施的主要变化是两个改进:一是账户分类,新措施,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新的面对面验证账户。二是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类监管。由于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创新水平存在差距,为了反映监管措施的灵活性,支付机构也采取了分类监管的方式,反映了监管的灵活性。”谢众说。
实名认证 开立三类支付账户
近年来,支付机构大力发展网络支付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据央行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562.50亿笔,金额32.97万亿元同比增长128.95%和98.80%。
个人银行存款是以客户个人名义存放在银行的财产,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客户的支付账户余额本质上由支付机构以其名义存放在银行账户中,本质上由支付机构控制。一旦支付机构存在业务风险,很可能会导致客户资金损失。支付账户是客户在支付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是记录客户资金变动的重要凭证。实行支付账户实名制,可以保护客户的财产权利,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更准确地了解客户,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维护正常的财务秩序。”
本办法要求支付机构根据客户身份管理同一客户的所有支付账户,并根据客户身份验证方法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分为三类。
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以非面对面的方式验证身份的可开放性Ⅰ这类账户,这类账户可以进行消费、转账功能,余额支付限额累计1000元。具有同样消费和转账功能的还有通过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Ⅱ该类账户年累计余额为10万元。
交易限额相对较低Ⅰ通过加强客户身份验证,类别账户可以进行Ⅰ升级升级为Ⅱ类别账户,然后增加交易限额。
最安全的是Ⅲ这类账户需要通过面对面身份验证,或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通过非面对面验证。这类账户不仅具有消费和转账功能,还可以提供投资和金融服务,年累计支付限额也立即提高到20万元。
随着新规定的实施,支付机构调整了相应的产品和系统,但据《中国商业日报》记者报道,新规定的引入对支付行业的整体影响有限。
支付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告诉《中国商业日报》,分类账户从二级扩展到三级,一方面考虑了交叉验证的成本和用户的便利性。五种外部渠道认证并不容易,有些群体可能没有五种外部认证信息。高级业内人士表示,增加更多的水平,以匹配更多的账户需求和账户安全,以防止资源浪费。
此次央行对于外部认证渠道予以相对明晰的认定,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支付账户的实名认证不会影响便捷性,目前公安、社保、民政、住建、交通、工商、教育、财税等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移动运营商、铁路公司、航空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运行数据库或系统,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
总的来说,网上支付的限额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上银行支付和快速支付不受新规定的影响。同时,蚂蚁华北等无忧无虑的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限制。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在线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随着春天的临近,红包战争将再次出现。一些业内人士担心,该措施将对支付账户的分类产生影响。数据显示,2015年春节微信红包收发量达到32.7亿次,除夕突破10亿次。
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人士向《中国商业日报》记者解释说,收取红包不受限制,即使微信用户没有实名认证,也可以正常收取红包。
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微信用户可以收发红包。收到的红包资金将存放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账户)中,也可用于发送外部红包,但累计红包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如果红包金额超过1000元,想继续发送红包,则需要增加身份认证Ⅱ类或Ⅲ类别账户,体现小重方便,但一定金额以上需要考虑安全。
分级监督支付机构
目前,中国有2000多家支付机构,业务规模、发展进度和风险控制水平不同。迫切需要对不同的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以避免立即杀死。央行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
对于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本办法的重点是实名制度,掌握风险控制,实现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如果实名制验证良好,则评级较高。谢中表示,支付机构将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和支付账户实名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
嘉联世界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商业日报》,该措施充分考虑了支付企业在电子商务和新金融领域的广泛需求,明确规范和指导了网络支付账户分类、监管分类和责任分类,是支付行业最重要的创新之一。
具体来说,对于评级较高、支付账户实名系统实施良好的支付机构,实施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对评级较低、支付账户实名系统实施较差的支付账户,实施信息披露等严格的监管政策。
具体来说,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时Ⅱ类、Ⅲ当类别支付账户比例超过95%时,只要平台上的个人卖家符合要求Ⅲ类账户开户标准可视为单位账户管理,不受《办法》中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对于个人消费者,本办法规定,当支付机构评级为A并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II类、III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符合实名比例要求的A级支付机构,银行和支付机构可以自行约定快速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这使得消费者在使用快速支付时有更流畅的体验。
一位支付机构内部人士告诉我们的记者,这是过去支付业务标准化的支付,在支付场景扩大的前景下,支付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监管成本将如实反映在业务中,进一步反映在用户账户的便利性和用户的耐心上。支付过程每一秒都会失去相应的客户。内部人士说。
从规避网络支付领域风险隐患的角度,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办法》着重从5个方面对支付机构提出要求:综合客户类型、身份核实方式、交易行为特征、资信状况等因素,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和机制;根据客户风险评级、验证方式、交易渠道等因素,建立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监测系统,及时控制疑似风险;充分提醒客户潜在风险,及时披露犯罪分子的新犯罪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充分了解合作机构信息,充分提醒客户;以最小化的原则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目的和范围,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一次性密码、生理特征等验证要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